日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材料清单的通知,对24个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可容缺后补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同时对材料清单进行优化,对合并办理事项进行调整,将部分事项办结时限进一步压缩。
清理后,将17个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列入可容缺后补事项,容缺率由原来的54.17%提高到78.26%;取消资质单位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或股东会决议、改制方案等18项申报材料,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丙级资质审批等7个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审批;进一步压缩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乙级、丙级、丁级测绘资质审批等3个测绘审批事项办结时限。
此次调整减少了事项清单材料、提高了容缺受理率,完善行政审批“容缺后补”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简易办”改革,降低了群众办事成本,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