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改革,5月20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踏勘论证工作(以下简称“论证工作”),提高论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我区重大项目用地。通知自公布之日起1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明确了论证的范围:《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明确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线性工程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00公顷以上、块状工程占用耕地70公顷以上的项目。项目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外(部分在规划区内、部分在规划区外的项目,按照规划区内项目办理)占地面积达到20公顷以上,且占用耕地达到用地总面积50%以上的项目(不含水库类)。自然资源部认为其他需要进行论证的建设项目。
通知指出,论证的重点主要是: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必要性、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可行性的踏勘论证分析;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比选及合理性分析;建设项目用地规模合理性分析。
通知强调,要加强论证监管。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强大合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发改、农业农村、交通、住建等有关部门协调,提前介入,引导项目合理选址、科学规划、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利用土地。需厅组织论证的项目,有关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早介入早指导,在第一时间、第一关口严格把关。二是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论证权限在厅的各项工作时限均压缩为2个工作日,市县可参照执行,进一步缩短工作时限。三是实行“红黑榜”通报,建立信用信息专门档案。对未能按期提交或反馈论证报告、未严格按照论证审查要求修改完善以及在报告编制与技术审查中弄虚作假等情况,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进行“红黑榜”通报,建立失信行为信息档案,并将失信行为信息抄送相应资质管理单位,由其进行相应约束及处罚。四是严把专家审核环节,适时更新充实专家库。论证工作所邀请的专家原则上不得少于3人。针对实地踏勘论证项目多是交通类的基础设施项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充实专家库时,应增加交通专业、城乡规划专业的专家,对不能按要求认真履职的专家要及时移除专家库。